浙江自贸区(舟山)海事服务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异常处理结果报告
浙江自贸区(舟山)海事服务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于****年**月**日9::**时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山县分中心开标,在开标时发现泛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舜元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为*正*副,招标文件补充文件(*)要求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商务标、技术标正本*份,副本*份。深化设计效果动画演示电子文件(含光盘和U盘各*份),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该投标单位未按要求将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文件予以退回。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商务标文件评审中发现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浙江昌鼎建设有限公司)投标函报价未填写总工期,根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商务标评审——1、投标工期投标工期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工期要求。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或投标函未明确投标工期的,均视为投标人提出的投标工期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其投标文件无效。评标委员会认为剩余有效投标单位缺乏竞争性,否决全部投标,本项目流标,招标人重新招标。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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