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马园区智能终端产业园 D 区提质升级项目(区提质升级项目(***))(*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宿马园区智能终端产业园 D 区提质升级项目(***)(*次) | |||||||||
招标项目编号 | **-***********-重 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 (控股) 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马集团 ** 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季工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宿州市西昌路财富广场西门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牵头人:安徽建工淮海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建工 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申都设计 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人:安徽奥达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华茗设计 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华隆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牵头人:安徽金鹏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笔木 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 科创大厦 ** 楼 联合体地址1:安徽省 合肥市包河区*华山路 ** 号 联合体地址2:上海市 虹口区汶水东路 *** 号 ** 幢 *** 室 | 安徽省宿州市云集文化 商业街民俗风情街7#6 层 **** 号 联合体地址1:浙江省 杭州市拱墅区银泰城7 幢****、****室 联合体地址2:林州市 河顺镇行政路1号 |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开 发区花山东路 ****号 联合体地址:安徽省巢 湖市烔炀镇淮河行政村 上李村合芜路北侧 | |||||||
响应招标文件要 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费 率%) | **.** | **.** | **.** | |||||||
工期(天) | *** | *** | *** | |||||||
质量标准 |
| 设计质量标准:符 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 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 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合格标 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 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 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 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 足招标人要求。 | |||||||
经评标委员会认 定的中标候选人 在投标文件中填 报的业绩 | / | |||||||||
项目负 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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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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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 册编号 | 皖**************** | 皖**************** | 皖**************** | |||||||
设计负 责人 技术负 责人 综合评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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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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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 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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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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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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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注 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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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名称、否决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览表 | |||||||
招标文件规定公 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 |||||||
招标代理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 (含专家评审费) 9.8*元由招标人支付。工程量清 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 |||||||
提出异议的渠道 和方式 提出投诉的渠道 和方式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 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 址****://******.****.***.**:****/********/***********;进入系统 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 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 线上投诉。 | ||||||||
受理单位 | *********** | |||||||
单位具体地址 | 宿州市银河*路***号 | |||||||
单位具体地址 | 宿州市银河*路***号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市建管中心****-******* | |
附件:评标情况*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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