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海城市牛庄镇环卫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城市牛庄镇环卫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城市牛庄镇环卫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镇区的规划区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垃圾清扫清运。 *、镇区内的主要路面垃圾清扫清运。 *、镇区内的生活垃圾清运。 *、园林绿化。 *、1.既客运站点红绿灯往南至焊管厂(商业街)、2.曲忠国轮胎商店往南至刘凤宽煤场(站前路)、3.民族超市往南至海城种子站(和平路)、4.观音寺往东至商业街(模板路)、5.客运站点红绿灯往北至北关村部(牛高路)、6.太平桥往西至老农机具厂(古商道)、7.东护城河东岸(护城河东路)、8.东护城河西岸(护城河西路)、9.老客运站往南至牛庄自来水公司(东关老村部路)、**.牛庄新市镇客运站往东至牛庄君安医院(滨河北路)、**.关帝纪念馆门前路、**.河畔庄园小区南路、**.河畔庄园小区北路、**.史政久加油站西至东方红桥(东方红路)、**.东关小学门口东面第*个垃圾点、**.太平桥垃圾点1个、**.回迁楼4号楼东侧垃圾点、**.西*立交桥桥面、**.观音寺东路(*鹏饭店南至火车站)、路面及两侧垃圾箱、**.观音寺门前路(观音寺门前西至板油路)路面、**.史正久加油站东至中石油加油站两侧绿化带内、**.东方红桥西至西*村两侧垃圾箱、**.原中石油加油站门前水泥路面及两侧、**.牛庄中石油加油站即*字路口沟内、**.君安医院北路(商业街柏油路西至中心幼儿园)路面、**.原农机具厂和甲午馆进出道路两侧,和这些路面两侧胡同口内垃圾箱、垃圾点等邻近主街的垃圾清扫清运。 共**个路段的常态化清扫,甲方投放垃圾箱定点垃圾清运及政府要求的牛庄镇保洁区内的各个主要路段临时性任务清扫。 *:将垃圾转运至牛庄垃圾中转站 (4)服务要求;1、镇区的路面、路肩、巷口周围的地面无污物,路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2、镇区的生活垃圾实行统*管理、收集,密封运输。 3、镇区的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箱无积压、不满不冒。 4、镇区道路以人工清扫为主,每日普扫1次,巡回保洁。 5、作业车辆外观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污垢、标志统*、清晰。 6、保洁员在作业时间穿着统*服装。 7、对镇内约*****平方米绿化带内的树木修枝剪边、清理草坪内其它杂草、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1年。如履约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按年度续签,续签2个年度,总计不超过3年。(具体时间依照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对企业报价给予*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号政务服务中心*楼东侧)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海城市牛庄镇东方红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里志鹏 电 话: ****-*******转****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
关联计划 | ||||||||
附件: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