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山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
*、中标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弄
中标 (成交) 金额:*******.** 元
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山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山垃圾填埋场运营项目,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包括渗滤液膜浓缩液处理至固体状),飞灰填埋处置。包括堆体基础建设、填埋防雨 ** 膜覆盖、防渗防尘防臭、厂区平台设施、基础设施、设备日常更换、全场膜覆盖、土壤监测、第*方检测(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的频次对水、废气、噪声等检测)、*** 米排污管网建设、绿化、财产保险、网络通讯、在线监测建设、在线监测设备投资、在线监测第*方运营及环保部门验收备案(包括污染源监控系统设备根据环保要求按月做设备比对费用)等全部总运营。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2年。合同采用 1+1 的形式,每年考核不合格累计低于3个月(不含3个月)(注:综合考核得分 ** 分及以上为合格),续签下*年合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每年合同终止时间为本年的 ** 月 ** 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
*、评审专家名单: 李亚丽(组长)、王晓云 、王昌华、王宁、***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灵璧县宏泰国邦美家居 5号楼,联系方式:***********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宿州市灵璧县宏泰国邦美家居 5号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
电 话: *********** ***********(代理)
*、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1小时**分
0天0小时0分
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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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审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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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天1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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