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
地址:荣县旭阳镇光明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川省宜宾地质工程勘察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宜宾市南岸*0*地质队内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荣县****年地质灾害和露天非煤矿山防治驻守督导服务 | 1(项) | ¥***,***.** | ¥***,***.** | 1.1 日常督导工作 1.1.1结合荣县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和区域水文气象特征,依靠基层群众,开展汛前检查、汛中排查、汛后复查和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工作,查明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新变化和周边斜坡沟谷地质灾害的新征兆,核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为修订和再部署落实防灾措施,更新地质灾害隐患基础数据库及时提供依据。 1.1.2汛期开展县域水文、水资源调查,结合气象资料尤其是强降雨天气特征为汛期督导工作提供依据。汛期督导工作重点检查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人口密集区(县城、集镇、学校、相对集中居民点、安置点、旅游景点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在建工程和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督导检查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及工程质量,跟踪督导强降雨天气过程预警信息的发送和传递到位落实情况,切实做好动态督导、定期巡排查、重点抽查、应急抢险与应急调查等工作,并指导地方政府高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1.3 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1.1.4 承担省级部署的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任务,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全覆盖排查,复核重点工程,评估已排除的隐患点,建设项目、已整治的隐患点开展准确评估。 1.1.5 更新、维护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和自贡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数据库,完成汛期督导周报、月报、总结等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1.1.6 驻守督导单位需确保3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名驾驶员,且保证在全年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24小时在采购人处驻守,协助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驻守督导工作。 1.1.7 配备一辆服务年限在五年以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四驱越野车长期驻守,用于服务年限内的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 1.1.8 按省厅要求对数据库修改重建等工作,并对荣县地质灾害数据库进行维护,指导地方政府高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按照采购人及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提交汛期督导工作月报及总结报告。 1.2 每年汛前聘请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开展面向基层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尤其要突出地质灾害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专职监测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培训对象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每位基层监测人员都接受培训。 1.3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包括提供演练现场布置,演练科目及脚本编写,演练所需服装、道具等)。 1.4 协助各乡镇、街道避让搬迁选址工作。 1.5 重点指导矿山防灾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跟踪指导警示标识标牌设置、避险路线规划、避险场所评估选址等工作。 1.6 协助指导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检查、防灾避险措施落实及矿山风险评估。 1.7 指导矿山对露天边坡进行整治,坚决遏制采场滑坡、坍塌等事故的发生;指导矿山企业逐点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方案,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并对监测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对监测数据分析。 1.8 开展非煤矿山应急调查、应急抢险工作,协助并指导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完善应急抢险方案、组织避险转移、开展抢险救援、恢复重建工作及灾险情信息报送、避险案例编报等工作。 1.9 通过县局的安排协调开展非煤矿山防灾、避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特别注重面向矿山矿山工作人员。 (二)服务技术要求: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工作。 (三)后续服务要求:服务方案符合实际情况。 (四)成果要求 提供汛前排查总结报告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
**********
****年**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