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池州市贵池区职业学校东部校区****配电工程(招标编号:***********-1)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中“技术负责人”要求现更正为“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授权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或电气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电力工程专业指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发电、输变电、供配电、高压电与绝缘技术,名称中含有“电力”的。
2、电气工程专业指名称中含有“电气”、“机电”或“电力”的,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工企自动化、自控、建筑环境与设备、计算机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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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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