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预览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3 ****年**月**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9 | 宗地总面积: | 3.******公顷 | 宗地坐落: | 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胡庄村南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仓储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2024-9号地块采用“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项目建成正式运营后税收贡献不低于30万元/亩/年。 该地块成交后,宗地竞得单位须先与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明确产业项目行业分类、投资、开竣工时间、产出、税收、退出机制等相关要求,方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该地块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冀政办字(2020)115号)、《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廊政办字[2021]4号)、《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清县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永政办[2022]68号)关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按照县住建部门意见执行。 |
宗地编号: | ****-8 | 宗地总面积: | 4.******公顷 | 宗地坐落: | 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胡庄村南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仓储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2024-8号地块采用“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项目建成正式运营后税收贡献不低于30万元/亩/年。 该地块成交后,宗地竞得单位须先与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明确产业项目行业分类、投资、开竣工时间、产出、税收、退出机制等相关要求,方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该地块落实《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冀政办字(2020)115号)、《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廊政办字[2021]4号)、《永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清县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永政办[2022]68号)关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按照县住建部门意见执行。 |
宗地编号: | ****-7 | 宗地总面积: | 0.******公顷 | 宗地坐落: | 永清县曹家务乡碱铺村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餐饮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7号地块用途为商业用地(以餐饮用地为主,还包括*售商业、批发市场、旅馆、商务金融、娱乐用地);该地块为违法用地,地上违法建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已被依法查处并没收,在土地出让后由土地受让人与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协商地上物处置事宜。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永清县会昌街***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