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滨海县滨淮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机构招标项目 | ||
品目 | 养老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滨海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 ,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材料且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盐城市弘盛业务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滨淮镇和谐大道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F区****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盐城市弘盛业务 |
项目概况 滨海县滨淮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机构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 ,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滨海县滨淮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机构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99.***元(其中评定为自理、轻度失能特困人员入住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月;评定为中度失能特困人员入住,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月;评定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特困人员入住,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人·月。(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和单价均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投标时均按照预估入住人数进行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入住人数计算,单价执行中标的对应单价)。)
采购需求:
滨海县滨淮镇敬老院位于滨海县滨淮镇,占地面积**.6亩,建筑面积约4***平方米,床位约***张。该敬老院承担滨淮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职能,同时也无条件接收全县有入住意愿的特困人员,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富余床位可收住社会人员。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第*方运营机构。(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章)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上*年度未出的可提供最近*年度的,成立不满*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否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 ,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方式: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 ,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售价:0.**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育才路***号)*楼****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注:未按要求递交材料且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收到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单位,除不可抗力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说明情况并递交书面放弃函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经批准同意的情况外,将视情节对该单位处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1-2个月。公告期间,滨海县范围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依此不接受其投标。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3.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2)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收住特困人员类别和人数,按月给付供养经费(由采购人按月提请财政部门给付),供养经费应全部用于特困人员供养费用;按季度给付除供养经费之外的其它运营经费,每季度第*个月,根据上季度收住特困人员类别、人数、考评结果等因素,给付上季度相关运营经费。(中标人提供相应税务发票或凭证)
(3)合同期的最后*个季度运营经费暂不给付,待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交接好相关设施设备、数据、资料后拨付。
(4)对中标人的运营管理情况每季度考核*次,考核细则见附件(采购人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和县情实际调整考核内容,但与县内其它养老院*致),中标人考核分低于**分时,采购人对中标人扣减相应季度除供养经费之外的运行经费,扣减运行经费计算方法如下:季度除供养经费之外的运行经费*(**-考核分)%;当考核分低于**分时,除扣减经费外,要求中标人在*个月内将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如两个月内仍未整改到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滨淮镇和谐大道1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滨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F区****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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