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阳光瓯农”系统优化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阳光瓯农”系统优化升级项目 | 1 | 项 | **.6 | “阳光瓯农”系统优化升级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供应商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2、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号(瓯海金融综合服务区**幢**楼****室);
3、本项目采购文件工本费:***元,售后不退;
4、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整(以采购公告为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号(瓯海金融综合服务区**幢**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号(瓯海金融综合服务区**幢**楼会议室)。
*、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投诉。
3、****************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
**************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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