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单位 | 用地位置 | 主要用途 | 用地总面积(公顷) | 批准文号 | 使用期限 |
1 | 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土建5标*期) | 中铁隧道集团*处有限公司阳信高速公路土建5****** | 拌合站、施工便道 | 4.**** | 春自然资临用复〔****〕**号 | ****年6月**日至****年7月**日 | |
2 | 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项目(土建6标*期) | 中铁*局集团有限公司阳信高速公路土建6****** | 阳春市*甲镇西岸村西岸经济合作社、*甲镇黎冲村埒底经济合作社、*甲镇西岸村石川、**、阳地岗经济合作社、*甲镇黎冲村甘垌经济合作社 | 施工便道、弃土场、钢筋加工场 | 4.**** | 春自然资临用复〔****〕**号 | ****年7月2日至****年5月**日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