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大同市第*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升级改造信息化软件建设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号新岛科技园A座***室
被投诉人1:大同市第*人民医院
地址:大同市南环西路****号
被投诉人2:山西合瑞通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同市太和路 ***号海力西苑商铺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本评标委员会未依法进行评审,开标过程中山西麦迪心健科技有限公司报价应被评为无效投标,被投诉人关于质疑事项1的答复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2、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采购人代表不合法,应依法追采购人代表霍守国的责任,被投诉人关于质疑事项2的答复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3、评审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对质疑人的评分畸低,应依法追究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委的责任,被投诉人关于质疑3的答复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4、由于对本项目投标结果存在疑问,特向贵单位申请公布我司得分情况,被投诉人关于质疑事项4的答复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5、本项目存在串通投标、陪标、围标等违法违规的情形,被投诉人关于质疑事项5的答复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处理依据及结果
我局依法受理该投诉后,征询了相关当事人意见,查阅了相关实证材料,依法进行了审查,审查情况及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条第(*)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3、4、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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