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聘请第*方检测机构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生产抽样检查工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购买聘请第*方检测机构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生产抽样检查工作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广东民安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中兆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广员康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采取竞价方式,其中广东民安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报价为******元、广东省中兆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报价为******元、深圳市广员康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价为******元。广东民安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提供完整服务资质证明,并以******元的服务**承接此项目。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广东民安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 ******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服务范围: 服务地点:光明街道东周、迳口、光明、碧眼、翠湖社区、白花社区 (*)服务内容: 1、整体安全检查: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充电设施管理制度、规范文件、操作规程等的制定情况、安全管理组织建立情况及自我评价实施情况进行排查。 2、用电安全检查: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的变配电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检测,包含配电房、高压环网柜、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箱)、充电设施、低压配电线路及防雷接地等。 3、充电系统检查:主要针对非车载充电机与交流充电桩设施本体、充电设施的运行参数与电气参数、充电设施通信系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4、消防安全检查: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场(站)的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的配备、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及制度的建立、消防演练记录等内容进行排查。 5、编制出具专业的排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查工作人员信息、隐患点位信息、隐患描述、风险等级、整改建议和依据等。 6、安排专人推进工作:在开展新能源充电设施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期间,根据工作需要第*方服务机构至少安排*名专职负责人员到我街道,负责工作台账的收集汇总和整理、协调解决风险隐患推进整治工作进度。 7、严格执行施工检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填写项目风险评级报表。 8、通知相关运营企业,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服务要求: 1、服务机构需按照要求,做好光明街道6个社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生产抽查工作,按照约定合理安排安全隐患排查任务相匹配的人力、器械设备及工具,保证排查行动的质量和进度;同时配合本单位做好本次服务的其他工作。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内。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经济发展办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年 **月 8 日
备注:
*、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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