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高端建筑金属屋面系统、高端建筑金属墙面系统、金属复合幕墙系统、压型彩钢板、金司工业门、C型钢、薄壁型钢、环保吸音建材、新型屋面通风采光系统、新型金属建筑材料压型钢板及配套机具、各类门窗;钢结构构件及配套安装与服务;环境噪音治理;钢结构工程设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场所不可作为储存易燃可燃物品及危险化学品))